根据《浙江***********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 (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3 号)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师范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计划编号:2026-Y-002874、2026-S-002770、2026-Y-002877)。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8日—6月1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的认定结果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产教融合发展中心(82291337)据实反映。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员)五级认定成绩汇总表》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员)三级认定成绩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