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7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 (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3 号)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师范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计划编号:2026-S-004543)。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7月3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的认定结果如有异议,请向继续教育与合作办学管理处(82291870)据实反映。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员)五级认定成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