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硕士

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者:gxy     发布时间:2021-03-22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招生质量。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升研招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配备负责技术支持、记录复试情况、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的专门工作人员。

3.学院组建督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远程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1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8人,其中机械工程专业46、智能交通技术专业9人(含推免1人)、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3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6人,其中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加工制造方向17人、职业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方向14人、职业技术教育交通运输方向15人(含推免1人)。我院将按招生计划数统一招生,录取后实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26日;

调剂复试时间:3月27-328日。

(二)复试形式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网络复试平台采用钉钉(DingTalk)和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复试平台硬件要求、操作规程,详见附件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   

(三)复试分数线

1.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低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

(四)复试内容

1.远程面试结合考生本科学业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信息,综合考虑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http://yzw.zjnu.edu.cn/2020/0916/c4966a332686/page.htm ),考核方式为网络视频口试。

4.专业面试环节和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一起进行,独立打分;同时面试导师结合考生本科学业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信息进行问题提问,全面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

(五)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网络远程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4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六)复试组织形式

远程复试考核前,由学院组织远程复试测试工作,考生根据学校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远程复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专家和秘书均以抽签方式入组;考生复试前,由电脑随机分配至各复试小组、随机分配复试序号。

(七)其他

1.心理测试

考生在参加远程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网址:http://xlcs.zjnu.edu.cn,选择登录方式为“学生”,登录名为考生身份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后六位。3月22日开始心理测试,一志愿考生在3月24日之前完成,调剂考生在3月25日之前完成。

2.体检

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健康风险,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2.应届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5.个人简况表(表格见附件)。

6.思想政治考核表(表格见附件)

7.资格审查表(表格见附件)。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

2.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调剂原则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应满足我院学科的调剂原则和特别要求(详见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zw.zjnu.edu.cn/2020/0916/c4966a332686/page.htm 附件中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栏)。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我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7.我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具体专业调剂要求为:

专业名称

调剂要求

(如本科毕业专业、报考专业、初试业务课要求、初试单科成绩、总成绩等具体要求)

机械工程

(1)本科所学专业为工科类专业;

(2)初试科目中应有统考数学;

(3)符合国家及学校调剂原则,符合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职业技术教育学

(1)一志愿为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或本科所学专业为教育学类专业;

(2)符合国家及学校调剂原则,符合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智能交通技术

(1)本科所学专业为交通运输类、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专业;

(2)初试科目中应有统考数学;

(3)符合国家及学校调剂原则,符合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职业技术教育(加工制造)

(1)本科所学专业与拟调剂志愿的专业类一致或密切相关;

(2)符合国家及学校调剂原则,符合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职业技术教育(信息技术)

(1)本科所学专业与拟调剂志愿的专业类一致或密切相关;

(2)符合国家及学校调剂原则,符合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职业技术教育(交通运输)

(1)本科所学专业与拟调剂志愿的专业类一致或密切相关;

(2)符合国家及学校调剂原则,符合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表格内为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可能还有部分其他专业需要调剂,请考生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二)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我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提交调剂申请。我院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3个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七、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2×复试权重(30%)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20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提供虚假信息。

八、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二)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我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信息公开网站:

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gxy.zjnu.edu.cn/

2.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电话:0579-82291337

学院咨询邮箱:gxy@zjnu.cn

学校申诉电话:0579-82283026、82282319;

邮箱:yzb@zjnu.cn、jwb@zjnu.cn

十、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办法由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工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1. 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生操作指南

      2. 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3.个人简况表

     4.资格审查表

     5.思想政治考核表

  

 

附件1.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docx

附件2.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docx

附件3.个人简况表.doc

附件4.思想政治考核表.doc

附件5.资格审查表.doc

 

学院办公室:0579-82288685   教务办公室:0579-82291533   学生工作办公室:0579-82282980   产教融合发展中心:0579-82291817   研究生办公室:0579-8229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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