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干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将本学年院学生干部考核及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及评选对象
院研究生会干部、学生会干部、党员之家干部、学生创新中心干部、自强社干部、社团负责人、班级班干部(学习委员、教学信息员考核主要由学院教务办负责)、寝室长(寝室长参加优秀寝室长评比)。
二、考核及评选形式
1.相关硬性条件
(1)有旷课记录、夜不归宿记录、不良诚信记录,有寝室已累计2次(含)被列为整改寝室的行为,则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并应立即主动辞去所在工作岗位,该学年所获院级荣誉一律追回;
(2)学习成绩未在班级排名前50%,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
(3)上学期中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的考试考核中有一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者,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
(4)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则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且应主动辞职;
(5)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从2018年9月至今)。
2.所有学生干部均需述职,在满足相关评优硬性条件的基础上,有被投票资格。
3.学院学工办根据考核分数、群众投票结果和班主任、辅导员意见对学生干部进行考评,按照学生干部15%的人数评定优秀等级。
三、考核及评选流程
1.班级评选流程
(1)各班参照要求召开班会由班级同学投票,填写测评表(见附件3);
(2)班干部邀请本班班主任和年级辅导员对参选同学进行评议,并填写测评表(附件2、附件4);
(3)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汇总表》(见附件1);
(4)结合班级投票、班主任意见、辅导员意见、考核分数和学工办意见综合评定。
2.院团委学生会、党员之家、学生创新中心、自强社评选流程
(1)各部门进行部门内部评议,填写《部门内部评议表》(附件5);
(2)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党员之家主席团、学生创新中心主席团提出符合考核条件的学生干部作为推荐对象;
(3)召开学生干部大会;
(4)进行民主评议;
(5)确定推荐名单;
(6)院研究生会干部、党支部成员、社团负责人由研究生会、各党支部、院学生会社团部按照流程组织考核。
四、注意事项:
1.电子稿(班级:附件1、附件6,部门:附件6)请于6月7日(周五)14:00前发送至邮箱gxzjzzb2017@163.com,上交时以“‘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或‘部门+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命名。
2.纸质稿材料(班级:附件1、2、3、4,学生组织:附件5)于6月7日(周五)14:00--17:00上交至院学生会办公室(30幢205),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田雯宇(641390),张浩天(653203)。
附件:
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