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我校共青团改革的各项要求,弘扬“奉献 、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支持、参与、热爱志愿服务的校园氛围,我院团委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6、2017、2018级同学
二、评选标准
(一)“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及“志愿者行动杰出集体”评选标准
1.“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成立一年及以上,成员人均志愿服务时长在24小时及以上,其中2017级、2018级成员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团员人数中注册志愿者比例90%及以上;
(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领域明确,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5)评定的额定数原则上为注册集体数的20%。
(6)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需上交PPT(必有项),班级所有成员志愿者证复印件以及志愿汇截图照片以及班级2018-2019学年志愿者时间统计表。视频可作为加分项,此次评选不仅考虑志愿者时间,还参考上交材料、PPT及视频内容的丰富性。
2.“志愿者行动杰出集体”评选标准:
(1)团员人数中注册志愿者比例100%,符合“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的其他参评要求,择优评定;
(2)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个集体参评。
(3)志愿者行动杰出集体需上交PPT(必有项),集体所有成员志愿者证复印件以及志愿汇截图照片。视频可作为加分项,此次评选不仅考虑志愿者时间,还参考上交材料、PPT及视频内容的丰富性。
(二)“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及“志愿者行动杰出个人”评选标准
1.“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正式注册,参加志愿服务1年及以上,志愿服务时间2018级学生累计50小时及以上,2017级学生累计100小时及以上,2016级学生累计150小时及以上;
(3)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业绩突出,获得群众普遍认可;
(4)评定的额定人数原则上为注册志愿者数的2%
(5)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需上交PPT(必有项),视频可作为加分项,此次评选不仅考虑志愿者时间,还参考上交材料、PPT及视频内容的丰富性。
2.“志愿者行动杰出个人”评选标准:
(1)志愿服务时间应超过同年级先进个人评选标准的20%及以上,符合“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的其他参评要求;
(2)杰出个人应在先进个人中产生,择优评定;
(3)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名候选人参评;
(4)学校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可在先进个人中推荐杰出个人1名,具体评选标准可另行制定。
(5)志愿者行动杰出个人需上交PPT(必有项),视频可作为加分项,此次评选不仅考虑志愿者时间,还参考上交材料、PPT及视频内容的丰富性。
注:(1)校级志愿者先进集体及个人将依据校志愿者总队分配到各学院的名额推选;填表注意事项请详细看附件1-2中的蓝色批注。
(2)校级先进个人和集体参评时间需为志愿者证上的认证时间或总队认证的志愿汇app上的时间。
(3)如若评选院先进集体和个人,院志愿者时间可用反馈表复印件。
三、评选流程
1.各班级同学自主申报;
2.由院学生会青志部审核各报名同学是否符合要求;
3.结合学院分配人数、志愿者时间、学工办意见综合评定,推荐提名;
4.填写《校级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一),《校级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二)。并上交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两份。
四、相关补充
1.审核过程中,要求做到公平公正;
2.报名表见附页,请自行下载,需要上交纸质稿及电子稿;报名表电子稿请于4月8日晚上8点前发送至gxzjqzb@163.com,纸质稿一式两份请于4月8日18:00-21:00交至30幢205办公室。
3.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任俞霏(15558699682),郭怡欣(17857586501/686501);
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团委
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志部
2019年04月03日